今天姑娘我是氣死了,因為又碰上了一條史上最強 (好啦,說不定還有道行更高深的)春蟲蟲!此君來自於多城的外事局。

話說本姑娘的五年簽9月中就到期了*,外事局早兩個月已寄信來,約了今天11點半,要本姑娘帶同夫君、和一堆證明我們的經濟狀况、證件、結婚證書、照片等,以申請新的簽證,而且還注明,新的簽證會是長期居留簽證。

本姑娘心想,也好,辦了長期居留簽證,就不用每隔幾年跟官府打交道。於是今天就準時去了。

怎知,等了一陣子,終於見到了那名寄信給我,負責的官員。她看了一陣子文件後,才恍然大悟地說:「噢!對不起,今天不可以申請長期簽證,因為長期簽證是要住滿5年才可以申請的,你還欠一個月!」

我當時就臉色一沉,「甚麼!那你幹嗎約我8月1日來,難道你不知道我當年是8月29日才入境嗎﹖」

她又陪笑:「因為我看你的檔案時一時忘記了這一點,所以就給了你這個錯的日期!要不這樣,你可以先申請一個兩年簽,兩年後再來申請長期簽。要不是,我們約一個月後,再申請長期簽!」

我當時已經忍不住對Sigi大聲講:what is wrong with them? why are they so stupid?

若然是本姑娘帶錯資料,你叫我打道回府,我就認裁了…但這明明是你失職,害我要多跑一趟,我當然怒火中燒!只是當時有個小朋友把我當成樹掛在我身上,加上事情還沒有完全辦好,還不可以潑婦駡街!再加上我應該只會用中英文駡街,德國春蟲蟲未必聽得懂!(對,德國的公職人員,有的英語超破的)

當然,我才不要兩年後又要跟這群笨蛋打交道,所以又約了下個月再去…看到時候這群春蟲蟲又搞甚麼花樣﹖

* 由於我家先生不是德國人,所以我拿的是五年簽再轉長期簽,不像很多德國太太的是1+2+長期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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