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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老爺賀喜夫人﹗我家minime除了是奧寶寶和Bonner(波恩城原居民)外,今年的雙十節還升級了,成為香港人,港童一名!

 

有留意過minime身世的人都知道,她只有奧國護照,而我們之前想跟她拿香港護照時又不得其門而入。去年,有善心人分別在部落格和臉書上,分享了她們為孩子爭取香港人身份的成功案例。

 

當時正值雙非嬰兒(即父母雙方均非香港人)在港出生也可得到香港身份證的一事鬧得沸沸揚揚。我心想,既然雙非寶寶都能有香港身份證,minime這名單非寶寶沒有實在太丟臉了,與其浪費精神去歧視雙非寶寶(其實很多父母也是為了小孩著想,不想他們在祖國出生,對他們也不要說太涼薄的話),不如集中火力為單非寶寶爭取香港身份吧!

 

申請的程序是先核實小朋友的身份可否得到香港居留權 (注意:是居留權),若成功的話,就可以成為「永久居民」,之後再任君選擇是否申請中國籍人士才可以有的「香港特區護照」。而本文所介紹及minime至今所拿到的是「永久居民」,我們尚未決定要否申請「香港特區護照」。

 

由於提出申請時,申請人必須身處香港,所以今年2月份回香港時,我就帶備一堆有可能用到的文件,如她爹娘的結婚證書、她的出生證明、一堆各路人馬的護照簽證影印本、委託書(讓我娘在香港代我跟入境處接洽)等,親身去入境處交表格和文件。

 

雖然物件齊備,但這個號稱需時6-8周的申請過程,足足拖了快8個月。

 

主要的延誤在於:姑娘我的德國簽證。首先我的簽證是全德語版的,姑娘我已心知不妙,事先譯成英語版附交上去。怎知,人家還是退回頭,要我找「具翻譯執照」的人來翻譯。好…那就花錢吧!怎知,找到兩名在香港具這種資格的人,某甲稱「渡假中,未來兩個月不接生意」,某乙則稱「可以,下周交貨」而價錢也很合理。

 

怎知,他交回來的貨嚇我一叫,才小小一版不到A4紙的簽證,譯得錯漏百出 (有英語的拼字錯誤、大小寫錯誤、專用名詞用錯、漏譯等多個問題),幾經周旋,我幫那位仁兄改了三次稿才完成(並不是半文盲我的德文英語特別好,而是他的錯處很明顯哦!),氣到我快吐血。但是…錢還是照收無誤!

 

交了稿,入境處又來問東問西,原來他們看到我的簽證期限頗長 (我一到德國就得到了五年簽。因為好多德國媳婦都說她們是首先來個一年簽證,再要語言能力證明才看續簽多久,不知這是否非德籍歐盟國民配偶的優惠待遇﹖),於是反覆追問,我的簽證跟永久居留簽證有何差別,在電話上問了之後,還叫姑娘我寫一封文字版的,說明我的簽證不是永久簽,我也沒有德國國籍,在德國有哪些權利(如有否工作權、投票權等)。

 

然後,因為看到我的另一半是奧國人而非德國人,又來找我麻煩。問一堆我在奧國的身份又怎樣了。幸好,本人每年只住一到兩周奧國,可以大方地答他們「我是遊客!沒有任何奧國簽證」。(你煩不煩﹖)

 

最後,不知是出於好心還是有必要,負責我這宗申請的官員,又稱:「如果你可以寫一封信,說明你為甚麼覺得小朋友應該得到居港權,多寫一些有利的條件,這樣申請會比較快。」(快﹖在拖了半年後你跟我說「快」﹖ 不過他的態度聽起來認真又誠懇,而且作文向是姑娘我的拿手好戲兼興趣所在…好吧!出招吧!)

 

於是,撰寫了一篇小孩的媽是永久居民對香港感情深厚不用說、小孩的爸在香港住了很久又在那完成學業、雙方在香港訂婚盟、加上我們在德國也是歪國人 (說在德國當歪國人其實好處頗多的)隨時漂洋過海、說不定哪天香港有好的職位我們要回去、過去兩年小孩的爸都有給香港某大學作講座 (其實他是去混的)、小孩現在的母語是中文,也有中文名字等等…一來加鹽加醋說明我們即使不愛國也很愛港、二來表示我們是屬於即使沒有建樹也不會製造麻煩的好巿民,你不給我要給誰呢﹖

 

果然很快,過兩三個星期,人家就發信來說,只要把我跟minime的護照簽證出生證正本寄回香港,作最後一步核實就行了。(那就麻煩minime的外婆帶文件去一趟入境處吧!)

 

在成功的一刻,姑娘我是超級興奮的,一來是打了大半年的文件口水戰終於成功落幕,二來是minime現在跟我是同一國的了 (大聲說:香港國),滿足了本姑娘的港人情意結,三來從實際的角度講,有天我要帶小孩潛逃回香港,小孩馬上有書唸,享有香港人的福利(最基本的醫療),不用花心思再申請。當娘的我,當然要給minime搶多些的保障。四來minime有香港身份證,可加強她的亞洲人身份認同感,在語言、飲食、文化上不會忘本的太快 (希望不會是我的一廂情願吧!)

 

我家先生就minime是否申請香港護照還要研究一下,因為申請香港護照時必須是中國籍人士,但minime已經是奧籍,而奧國並不認可雙重國籍。因此,假若她申請到香港護照,我們就需要向奧方申報,我們不打算向任何官方單位撒謊 (非不欲也,乃不敢也)。因此,還是多研究一下,或者給奧國官方寫電郵,問一下如果minime申請了香港護照,到她成年時,會否被要求放棄其中一個國籍。若是要的話,就不要再多此一舉,因為跟官府打交道真的會死很多細胞。

 

另本來這個由雙十節的證明,我娘即日已寄出,怎知被很爛的德國海關扣留了兩個多星期,等到我都快要內傷了。

 

免責聲明:以上乃本姑娘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一無法律根據、二不代表官方立場、三或在申請過程腦子長黑洞忘了重要情節,所以要為小朋友申請香港居留權的人,還是去向入境處查詢為妙。

 

另據探子來報,法例上沒有很明確說明哪些外國出生的港人小孩可以得到「居港權」(或者有說但我們看不懂),但若申請時,該港人已領有外國的永久居留簽證,則入境處會否決該申請。如此說,假如…若然…搞不好…我們要是生二號寶寶的話,而我明年又得換簽證(到時會是永久簽證),我是否要跟德國的外事處說明我不要永久簽,這樣二號才可以也成為港童。

 

伸延閱讀:「港孩」或「港童」一詞,根據《維基百科》的介紹:是泛指一些嬌生慣養,自理能力低,和抗逆力低的香港孩子。 出生於20世紀90年代中後至21世紀初,物質富裕,少子化社會下的中產家庭產物。因為自小受家人(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溺愛和家傭(外籍家庭傭工)全天候照顧,習慣接受小王子、小公主般的呵護和伺候,造成自理能力、情緒智商和抗逆力三者均低的「三低」港孩。有小六學生不懂綁鞋帶和洗頭沖涼等,缺乏基本生活起居能力。情緒智商低和抗逆力低亦可能導致長大後遇上挫折時較易罹患情緒病,甚至自尋短見。

 

其實我也當過港童,我倒不覺得港童有這麼糟,起碼我從小就超獨立有主見(即頑劣??),所以我還是很喜歡以「港女、港童」來稱呼我和minime的。而且我正在想,等minime的國語出神入化(拜託呀!)、德語漸入佳境時 (希望吧!),也來學廣東話,這樣就可以獨自回香港大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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