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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有天去超巿,想買薄切牛肉片來做奧式的牛肉捲,但看了一下,那個肉色不太新鮮,還是算了吧!
反而旁邊一種叫flanksteak (德語也這樣寫),樣子很新鮮,但問題是它整個一大片,不太知道怎樣煮才好吃。問了肉販,她說快火煎就可以了,肉質很嫩,不用久煮,可以把它當成牛排來煎。聽起來不錯,就買一塊約500g的回家玩玩 (7.99歐/kg)。
把它逆紋切成一片片,打算來玩煎薄切牛排。
煎之前才擦點鹽和黑胡椒粉
紅蔥頭和洋蔥各一個
大蘑菇 (Waldpilze 可譯為森林菇﹖)和對切的蕃茄
橄欖油熱鍋,炒香洋蔥,再把菇和蕃茄放進去煎
再煎另一面,熟後起鍋
一小塊香草牛油起鍋
鋪上牛肉
煎兩分鐘再反面再煎兩分鐘,再離火在熱盤上休息個5分鐘
再加些青菜和炸薯條,很像樣的一盤
肉是粉紅色但又不帶血水,而且真的如肉販所說,很嫩,不用咬得很累
只是minime一看到薯條就入迷,其它的不太愛吃。
因為不願意午睡,常常吃晚餐吃到打瞌睡
但是又握著薯條不放,樣子很好笑
因為上周末熱得要命,所以我們吃不了太多肉。
看…39度呀!
再切條,加點菜,變成牛肉沙拉配蒜蓉包,成了第二晚的晩餐
查了一下維基百科,說這部位是牛腹排,並聲稱中式餐廰的炒牛柳,多以這個部位來做。下次有碰上要再買,用來炒應該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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