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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我們還沒有拜天地之前,就已約好婚後各自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老夫人有問過我要不要跟奧國傳統,跟/冠夫姓,我心想:「才不要呢!搞不好有一天要分道揚鑣,我還要揹著一個老外的姓,人生污點耶!」當然,嘴巴上只有回她 (我的真心話會很傷她的心吧!):「不要,這不是我的傳統,我也不打算花巨款去改我的一些法律文件,如學歷、護照…」

到了minime的頭上,我們本來是打算讓她姓複姓的:即Guertler-Wong,以證明我們兩個人是其貨主。

但在研究期間,發現德、奧兩國的規定都不容許這樣做,因為Guertler-Wong這個姓,並不存在於我們的身份記錄裏。

何解呢﹖ 原來想要姓複姓,那麼爸、媽至少一方,要已先姓了這個姓,就是說:
我/sigi/雙方在結婚時,要先加上對方的姓氏,讓這個姓已成為我們家庭的姓氏,這樣小孩才能跟著姓這個姓氏。要不是,小孩就只能跟其中一個人的姓,Guertler 或者 Wong。*

我們是有點小失望的,因為這樣只能有一個人可以名義上當貨主。那minime跟誰的姓呢﹖ 考慮到Wong是一個大姓 (像廣東話所講的:一塊招牌掉下來,肯定會砸傷好幾個姓這個姓的),而Guertler是一個小小的德文姓氏,我就鋤強扶弱,讓你一下吧!反正重點是minime的名字是我改的。

決定了姓氏,再看國籍問題。

sigi是奧國人,我是香港人,所以minime是可以要奧國護照或者中國護照的 (但不能都拿,因為兩個國家都不承認雙重國籍的)。
注意注意:是中國護照,而不是香港護照哦!(因為香港護照只發給在香港出生 / 在香港住滿七年的中國籍人士,minime不在香港出生,所以她可以是中國籍,但暫時不可以拿香港護照)。

這個護照問題倒是容易解決的,要是香港護照的話,我覺得還算有賣點 (某程度上比歐洲的護照更好用,比如說去好多非洲國家都可以免簽證,歐洲的護照則要簽證),但是祖國護照呢!一來簽證豁免國的數目不多,二來政權太爛,我才不要minime淪為其子民呢!

題外話:如果我們在德國混滿8年,minime才出生的話,理論上她是可以拿德奧兩本護照的,但是到18歲要決定放棄哪一本 (兩個國家都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反正我們要選擇的話,會以奧國護照優先。

德奧基本都是歐盟國,所以福利沒差很多。唯二有想到的好處是:奧國人在香港的話,每年都會被邀請去國慶晚宴,大吃大喝,奧國甚麼音樂、舞蹈團來香港表演的話,國民都能分到免費的票。德國人則人口太多,沒聽說過有這種好康。另一個是奧國是中立國,有天被恐怖份子抓到的話 (touch wood),奧國人獲釋的機會比非中立國的德國人要高。

不過由於我跟minime又不同姓,又不同國籍,以後我單人匹馬帶她行走江湖的話 (我有在法蘭克福機場,看到海關人員刁難一位媽媽,要她證明那個跟她姓氏不同的小孩是她親生女兒),可是要隨身帶備:
a) 結婚證書 (以證明我是Guertler太太)
b) minime的出生證明 (上面會有我的姓名,我也是貨主)

以上是我們向駐德的奧國領事館查詢回來的資料,並不適用於其它國家的組合。各位對自己個案有疑惑的話,請向相關機構查詢,不要相信我們兩個外國人在此妖言惑眾。

* 我認識一名德國女生,她跟她的男朋友沒有結婚,因此他們的小孩倒是可以獲得複姓的 (我不肯定這是未婚人士的福利,還是她身處柏林大都會,所以有多些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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