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法蘭克福見老板,吃飽喝足以後 (嘻嘻,他請我吃了好好吃的泰式辣海鮮炒河粉),他就向我打探有關卸貨的事。
卸貨前6周和後8周,按法例有帶薪100%的假期,這是大家都知道和不必討論的。yeah!! 我3月中就可以更閒了(很難想像沒事幹的日子呀!)
老板大人主要想知道的是:我卸貨後的去留問題吧!我其實傾向於重返職場的,因為當全職媽媽並不是我的人生計劃呀。老板得知我有意重返職場,也表示老懷安慰,畢竟大家合作的1年半以來也算是愉快的經驗。我接受了他的平日做事慢吞吞,但又會突然要我在短短一兩天交出文章/演講稿的無厘頭作風,他也在忍受我的急驚風加愛發問的個性。
不過,老板的問題,也促使我們去研究一下,到底我去/留,對我們有甚麼經濟效益上的差別。
在德國,是有一個叫Elterngeld (父母金)的制度。(還有好幾個先進的國家,聽說sigi祖國更多福利呢!)這是我們計劃要小貝比前就有了解過一些皮毛的,不過現在根據自己的情況,再深入研究一下。
首先這裏有一些初步的介紹。(有看到眼睛會脫窗的德文版和政府的網上計算器,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玩一下。也有簡易,略解一二的中文版)
簡單地說:如果父/母一方申請休假一年 (或雙方加起來休假不多於14個月)來照顧小孩,他/她可以獲得最後12個月的平均薪水67%。
只是我的情況有點小複雜,我只有30%的職位,每周12小時的班,所以計算方案也跟著複雜起來。
假如卸貨後不回職場,那每月就可領原來稅後薪水的67%。咦﹖這樣看起來,我還要回職場,豈不是很笨,明明就可以不勞而獲原薪水的67%,那我那麼辛苦,去賺剩下的1/3幹嗎﹖
基於這個疑問,我們在過去的周日,又作了一些研究。
據我們的理解,假如我重回職場但每周不工作多於30小時,那除了原來薪水全拿外,政府還會補貼我每個月300歐(共12個月),作為我因為照顧小孩不能上全職班的補償。唔!這樣聽起來,還比較合理,雖然不勞而獲那個概念比較深得我心。
另外一些資訊:
a) 假如媽媽是本來沒有工作的,政府也會每月補助300歐,共12個月。
b) 假如媽媽有在德國工作過12個月,那不論她生產後上不上班,全職或兼職的班,政府都會為她以2200歐為基數供2年養老保險 (這筆錢是很遙遠的,將來能拿回多少也不知道,但有總比沒有好)。 嘻嘻!這個我也有份呀!
c) 另外,小孩還有每個月184歐的兒童金,一直領到21歲工作 或25歲(假如有上大學或專上學院)。
d) 以上的福利,只要有合法居留權/有交稅的人就可以享有,不一定要是德國籍的 (至於何謂合法居留,比如說,學生簽證算不算,我就唔宰羊)。
yeah!!!這比香港好多了,香港一來沒有生小孩的福利,二來僅有的一些福利也要住滿七年的永久居民才能享用到的。(當然啦,羊毛出在羊身上,這裏的稅金也比香港重好多呀!)
看來有意在德國生小孩,而又不趕著出貨的女生,最好是想方法先謀個一工半職,工作半年後再來計劃增產報國,這樣可以為自己多存一些福利籌碼。
以上的資料只是針對我們的個人利益去查的,寫出來一來為了備忘,二來只是分享,大家有切身需要/疑問,還是自己去研究或找專業人士查詢為妙,不要聽我們這兩個外國人在妖言惑眾呀。


哈,沒呀,小貝比出生後就會知道的嘛! 那到時候小貝比是拿德國/奧地利護照的?
小貝比出生後會知道甚麼﹖ 首選是奧國護照啦!免得一家三口三個國籍,被德國海關以為兩個外國人偷運德國小孩。當然,德國政府要多賞小貝比一本護照,我是不介意的。
在德國與奧地利生孩子真的是很好的福利 可惜我前3年半都在台灣,計算一下損失幾百萬的台幣呢~ 看來我兒子不給我帶財
不用搥心肝,我猜你生小帥哥那時,奧國的福利還沒這麼多。 我看,大部份的福利都是這幾年政黨打選戰拋出來的招數。有小孩的人會受落,沒小孩的人也不敢跑出來反對,但這種大幅花費能維持多久,還是未知之數。
我終於有時間坐下來給妳寫個留言了... 所以這樣看來, 先有工作再有小孩是比較划算的囉! 不過我覺得除了小孩的補助外,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自己得要有工作. 因為這牽扯到將來退休金的問題呀~ 我是不知道一般的女人如果一輩子都是家庭主婦. 然後她那個有退休金可領的先生又比她早走一步時. 那~ 她到底還可以領多少政府的津貼呀?! 如果不幸她晚年時又百病纏身, 必需要有專人照顧 (eg: stay 在特殊的養老院), 那~ 這個錢是誰會付啊?! (我媽在台北 stay 在醫院的呼吸中心時, 一個月就已經要 700 歐了哩~ 德國我就更不敢想像囉~) 所以, 我還是很贊同妳等搞定 MiniMe 之後, 要重返職場哪~
你的疑問,我在當年老爺子去世時(還未跟sigi拜天地前)就已經研究過啦。 奧國的版本(我猜德國也差不多),未亡人會收取一個逝者退休金的一部份(有方程式的)。 如果往生者的退休金可觀,那還好,如果本來就不多,那就更少了。 以老夫人為例,大概現在一半的退休金來自老爺子的那個部份,另一半就是她本人工作的退休金。她也說,好在當年她有回職場(等小孩會照顧自己),要不是,她收到的錢,可以就不夠1千歐。(也是可以生存的啦!但就不夠養車子,也不能一年旅遊3次)。 至於真的從來沒收入加上老公退休金本來就不多又發生你描寫的情況 (要住老人院),政府會先行把她的物業賣掉,作為照顧她的資本。如果真的甚麼都沒有,那就真的要靠政府大發慈悲,當然就不能對服務有任何期望了。 oh my god,好恐怖呀!